雖然是第一次跑全馬,但完賽心情沒第一次比完三鐵來得喜悅。大概是「已知道自己的能耐」,所以全馬完賽似乎也覺得是應該的。不像第一次比三鐵前,還在擔心游泳項目能不能游完? 會不會被救生員撈起來? 而這次的全馬,我大約知道自己跑得完,差別是能不能在 6 小時以內完成而已。
完賽證書 |
完賽證書在過終點線後馬上就發給我了,效率會這麼快,是因為本次比賽採用 AMOS RFID 方案。下圖是綁在鞋帶上的 RFID 標籤:
AMOS 的 RFID TAG |
因為知道自己不會在 3 小時內完賽,所以我的比賽裝備算是重裝備等級,下圖是我比賽時的用具,除了綠色的備用水壺是放在衣物袋中,沒跟著出場,其他的全用上了,而且能量果凍還帶了兩包。
比賽時裝備(除綠色備用水壺) |
比賽時間花得比別人久,就表示我得考慮肝醣燃燒問題。人在高強度運動時,燃燒的是葡萄糖,在低強度且持久的運動上,燃燒的是肝醣,而肝醣的主要來源就是蛋白質及脂肪。優秀選手的平均速率遠高於我,所以對他們而言,葡萄糖的補充量及頻率很重要,就算他們開始燃燒肝醣了,也因為比賽時間少,所以在賽後再補充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及脂肪都還來得及。
而我的比賽時間將近 6 小時,從早上 8 點到下午 2 點,如果在賽後才補充,那麼身體運轉機制可能會出問題,又或者比賽時沒有能量可以燃燒,反而讓速度更低,甚至無法完賽。因為人體運作是種非線性現象,也不遵守交換律,不能說將每天喝 3 公升的水,改成一個月後一次喝下 90 公升,所以我得進行比賽中補給。
事實上,在給水站中,也有香蕉、草莓等水果,或是巧克力可以食用,何必自己準備呢! 問題就在於我跑得比別人慢,所以到了給水站,我還有吃到香蕉,但是巧克力都是只看見盒子,沒看過內容物的。還是靠自己最好。尤其是我的比賽時間有跨過中午,所以會面臨肚子餓的問題,叫我一直吃香蕉,也是非常痛苦的。
我準備的中餐是「法國麵包內夾奶油及胡椒鹽」,說口感有口感,說「碳」有「碳」,說脂肪有脂肪,說鈉有鈉,真是完美,唯一的問題是腰包太小,裝的份量不夠。而且,我太晚吃了,一直跑到 37 公里左右感覺肚子餓了,才休息吃麵包。或許提早到 30 公里就吃,表現會更好。
出發前的"英姿" |
離開家裡時,埔里還下著雨,一直在考慮要穿著 GORE-TEX 外套,還是自行車風衣比賽。最後決定穿這件 GORE-TEX 去跑,因為我怕冷,而且如果下雨不止的話,自行車風衣是無法擋住寒氣的。這個決定是對的,比賽的天氣大概是到中午 12 點才開始有太陽,溫度也才開始回升。依我過去長距離慢跑經驗,跑到後來,身體常常無法產生熱來維持我的體溫,這件外套就能幫我維持體溫。
比賽前 |
或許是面對第一次的馬拉松比賽,心情不曉得是緊張還是興奮,心跳還滿快的。不像第一次三鐵比賽,我明確地知道當時的心情是『害怕』。
開跑後,剛開始的速率,在 5 公里前是維持在 6 分鐘/每公里,然後慢慢變慢,從 7 分、 7 分半、 8 分、 8 分半,一直到折返點時,我總共花了 2 小時 32 分,平均速率約是 7 分/每公里。
整個比賽,我補水 4 次(加滿水壺且有加鹽的),大約是在 14 公里、 23 公里、 28 公里、 37 公里,其他的給水站,則只是喝杯大會提供的杯水或是運動飲料。另外則在 17 公里給水站及 21 公里折返點時,各吃了一個能量果凍,最後是在 37 公里給水站時,坐在路邊護欄上休息,並吃完我的法國麵包,也下定決心,後面的 7 公里不再休息,要一股作氣跑完,喔~不是,是痛完。
喝水這檔事,在 14 、 23 公里時,有明顯的變化,在這兩個路段喝水後,我的體能明顯提升,心情更加興奮。但在之後的補水,就感受不出這種變化了,我想是因為身體瓶頸不再是水份及鈉,而是肝醣及乳酸了。
在前半部的比賽中,我的心情從緊張(或是興奮)到樂於比賽,看我到折返點時,有多麼開心:
請工作人員幫忙拍攝的,他可能知道比賽者的心情,當有人掏出手機時,他立刻主動詢問要不要幫忙拍照 |
在 24 公里前,我的心情非常快樂,因為我知道現在的每一步都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第一次跑到 23.00076 公里,第一次跑到 23.00152 公里…,直到 24 公里後,我開始意識到腳底板的痛楚大於興奮的心情。跑步人生開始進入黑暗了。
快到 30 公里時,我的左腳踝也來湊熱鬧了,自從用了姿勢跑法後,除了腳底板外,其他部位就沒痛過了,而腳底板痛是因為起水泡了。應該也是從來沒跑過這麼遠,所以我「姿勢跑法」還不夠標準,經不起檢驗。
好了,不管「我的姿勢跑法」有沒有標準,當下之務,就是要完賽。腳踝雖然痛,但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所以我讓步幅再小一點,步頻高一點,讓速率變慢一些。等到受不了時,就讓自己休息一下。
在比賽前,我有下一個決心:「不能輸過村上春樹這個愛嘮叨的老頭」,就算速率比不上他,但心態不能輸。這老頭子,可是「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那我比他年輕怎麼多,怎麼能用走的。於是我除了在給水站拿水外,只要是跑不下去的,我就是停在原地休息、拉筋。
30 公里之後,我開始幻想終點景像為何來安慰自己,直到 37 公里時,我想給自己一個鼓舞:「吃完法國麵包再跑」,一方面緩解腳底板及腳踝疼痛,另一方面則是提升自己的心靈強度。下定決心在這次約 10 分鐘的休息後,就一路跑到底了。
就這樣屏著這口氣,跑得就算慢,也不停了(嗯…其實印象中,好像還是有停了一次、還是二次的樣子,時間都不到 10 秒)。最後在花了 5 小時 42 分 32 秒後,我回到終點。
通過終點後與岳父合影 |
岳父會跟我去草屯,主要是我老婆要求的,她認為我跑完馬拉松後會很累,不應該自己開車回來。老婆的這個建議實在是太明智了,跑完馬拉松後,我的雙腳真的很沒力,而且我忘了作緩和運動,以致於上車後,小腿快要抽筋。如果自己開車,難免有危險。
開車回程中,看到最後一名選手在不到 1 公里的距離下,還有 4 分鐘才到 6 小時。所以我猜這次有完賽的選手都是及格的(不過,也有可能是更後面的選手被強迫坐大會接送車回來),在此恭喜大家。
而另外,則有部份的選手在半途就面臨抽筋或是肌肉疼痛而中止比賽,我想可能是這次場地與其他場地環境不同,一個原因是坡度比較大,另一個原因則是溫度比較低。這兩者都會影響比賽成績。
在這次全馬比賽中,女選手比例非常低,應該是比我之前參加的三鐵比賽還低。不過,我總共也只贏過一位女選手。被一堆老婆婆、阿姨追過,還有女選手是穿拖鞋跑的,我也是輸她。但難道我要感覺羞恥嗎? 不!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男生整體平均是高於女生整體平均的,但以常態分配曲線來看,就是有些女生是贏過某些男生的。而且,馬拉松比賽,真的不是隨便愛跑的人就會報名參加。來比賽的,通常有三兩三,輸給女生中的菁英,又何妨呢!
比完全馬後與三鐵比較,我在膝蓋運用上,是大大地有進步,不但不會痛,而且賽後(過了一天),只有肌肉酸痛,沒有其他的後遺症發生。今天幾乎可正常走路了。唯一的難處是在上下樓梯。所以我要大力向各位推薦『跑步,該怎麼跑?』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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