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Rank



轉移公告

計劃把 http://blog.hoamon.info/ 文章全部轉移至 http://www.hoamon.info/blog/ 這裡,而本 Blogger 站台的文章近 500 篇,我預計在 2014-12-31 前移轉完畢,完成後 http://blog.hoamon.info/ 將只作代轉服務,一律把舊連結如 http://blog.hoamon.info/index.html 轉成 http://www.hoamon.info/blog/index.html ,敬請舊雨新知互相走告。

新文章只發佈在 http://www.hoamon.info/blog/

何岳峰 敬上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要求不多,生存也可以是很簡單的

標題忘了是在那裡聽到的,不過,十之八九是出於詹宏志口中。

最近,歐債、美國財政問題、氣候變遷、糧食危機好像沒有停下來的打算。滿多人告誡大家要有『過苦日子的打算』(12),而我卻不是這麼想的

在修「期貨與選擇權」課時,老師在最後一節不談學問,而是對修課同學提了一個在未來面試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你如何面對誘惑?或是說你如何讓我(老闆)相信你能拒絕誘惑』,在一些同學發表意見後,老師轉頭問我:『你呢?你的答案是什麼?』當時,我笑而不答。

為什麼老師會問這個問題? 因為約在 1 年前(也就是 2008 年中)爆發了次貸危機,而禍首的 CDO 、 CDS ,其中隱藏了諸多人謀不贓的情事,所以老師希望給同學作作倫理教育,希望他們未來工作時,別為了佣金出賣自己,或者是說,能讓雇主們相信他們不會為了佣金出賣企業。

還好當時,只是笑而不答,因為後來老師建議的答案與我心中所想近似,不過,這也是自己說的,沒法子可證明。

心中的答案是這樣子的: 錢不是我的最終目標,錢是拿來花的,錢可以拿來買食物、書、服務等等很多的東西,但是用很多錢去買 100 萬本書又如何?又沒那麼多時間可以看,所以賺來的錢只要夠生活必需以及讀書就夠了,超過的於我如浮雲,而我的終極目標是窮盡物理

這個暑假見了一些老朋友,言談間總會帶到即將畢業,之後要作什麼? 我說會準備一些教材,或許寫成書,然後繼續接接老闆及朋友的程式設計專案以及寫寫自己想要的網站,如果有機會的話就去大學兼課。朋友們都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對於我拿到博士後,卻只是「在家」作作小事感到有些疑惑。要作這些小事何必唸博士?這個答案我留待往後再說明。

但在家作事拿到的薪水的確就夠我自己一個人生活了(其實我老闆給的薪水是很優渥的,絕對超過各位對一般博士生的待遇認知),何必到就業市場去找更高薪也更花工時的工作,更何況也不見得找得到,除了研究型、學術型的公家工作外,沒多少人真的認為營建管理博士學歷值錢,那也就不想淌這混水了。


所以我是怎麼想的: 只要作到『不重視物質需求』就能從心底相信苦日子就是好日子』。


或許我沒資格跟大家講這些,因為我沒有父母要奉養,膝下也無幼兒,老婆自己有工作,而且總是賺得比我多,但總有一類人是我可以分享這個經驗的,那就是跟我一樣只須養活自己的人。

其實這不只是自己生存簡單,也是多給其他人一條活路走。小時候,沒把碗裡的飯吃完,長輩都會告誡我們,依索比亞的人可是沒飯吃的,你怎麼對得起他們。可長大後,自己是大人了,往往沒注意到所浪費的資源,吃不完扔掉的麵包、未隨手關掉的電燈、水資源,這些在在都是地球珍貴的不可逆資源。現在地球人有 70 億了,而且也比較重視和平,人口大幅減少的機會不大,你多買了一袋美國玉米,就會讓非洲人少買一袋,你能夠用最小資源生存,就有機會讓其他更多的人也同時生存。


大家一起來過好日子吧!

== 後記 ==

有人忘了依索比亞的人是沒飯吃的: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health/10330934/

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本部落格的創用CC授權說明

牛頓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的。一份研究的產生背後必定有著許多的支持: 理論上的、學習上的及情感上的。  --- 摘自敝人碩士論文中的誌謝。

一樣地,我所寫的網路文章,雖然不是嚴謹的研究,但總會從某些人的想法、書、短文中摘其一段與其他人的理論混合再揉成我自己的,說要是百分百出於自己原創的,可屬滄海一粟。為此,有過客願意拿(複製)我的想法,自是歡迎。

而用有用的規矩,因為我們已經不是窮國了,不需要再當知識海盜,對「著作權」可是有一套法律要遵守的。我希望在合乎著作權法的條件下,為人類的知識作最大化努力,所以本部落格的文章一律使用 CC BY-SA 條款。

BY 指的是「姓名標示」,簡單講就是照學術期刊論文的規矩,怎麼拿到期刊文章,有沒有付錢、付給誰這些都不重要,只要利用人的文章有引用就照實寫出出處(姓名、網址)即可。

SA 指的是「以相同方式分享」,也就是利用人改作自著作權人文章的衍生作品,必須採用和 CC BY-SA 相同或類似的創用CC授權條款。



本部落格的創用 CC 授權只有 BY-SA 兩個,利用人要拿本部落格的文章去重製賣錢,只要遵守了 CC BY-SA 條款,我也是管不著的。完整的創用 CC 授權說明請上教育部網站臺灣創用CC計劃了解。

就 CC BY-SA 條款版本而言,本部落格採雙重授權,也就是 2.5 與 3.0 並存,在法律立場上,利用人不管是只遵守 2.5 或是只遵守 3.0 都行。

CC BY-SA 授權是給不特定的公眾在不須過問我的條件下使用的,而且 CC 授權是一種覆水難收的公眾授權,既然已把某篇文章作了 CC BY-SA 分享,那麼別人照規矩利用後,我就無權要求他不得利用,所以本部落格的舊文章一經 CC BY-SA 宣告後,我不能改成 CC BY-NC-SA 、 CC BY-ND 、 CC BY-NC 或 CC BY-NC-ND ,只可以改成 CC BY ,才不會有授權衝突。但在公眾授權上,我不想使用 CC BY ,因為我希望再利用人能對 CC 有進一步的了解,配合 SA 條款,才有助 CC 的推廣。

如果利用人就是不想遵守 CC BY-SA 條款,如:
  1. 真的只想遵守 BY 條款,不想遵守 SA 條款』,有可能是 CC BY-SA 與利用人所混用之其他著作會發生授權衝突。
  2. BY、 SA 都不想遵守』,如: 衍生著作的創作人希望以獨立創作發表。
  3. 只想遵守 SA 條款,不想遵守 BY 條款』,則不可能發生的,這情況本身即矛盾。
這樣該怎麼辦?

因為我就是原始著作權人,所以有權為作品作其他方式的授權, 1 的情況就是另外跟我拿一張『著作權授權書』(只須出力不用出錢), 2 的情況則是要拿錢跟我換一張『著作權授權書』。

1 情況所使用的著作權授權書如下:

著作權授權書

一、授權內容:

本人何岳峰無償授權利用人《您的名字○○○》( 《學校名稱及學號》或《個人電子信箱》或《身份證字號前6碼》 ),將本人下列授權著作以重製、散布、發行、編輯、改作、公開口述、公開播放、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之方式利用本授權著作,以及創作衍生著作。惟利用人需按照本人所指定的標示格式,保留標示。

二、授權著作:

本人投稿或發表於《○○○》之著作:

《標題1》 ( 《網址1》 )
《標題2》 ( 《網址2》 )

本人投稿或發表於《○○一》之著作:

《標題3》 ( 《網址3》 )
《標題4》 ( 《網址4》 )

三、權利金方案:

為無償方式。

四、標示格式:

須有完整網址,另可輔以姓名、標題,且列舉排列順序未限定。

五、著作權

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授權,本人仍擁有上述授權著作之著作權。本人聲明並保證上述授權著作為本人所自行創作,有權依本授權書內容進行各項授權,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第一作者: 何岳峰《印》
身份證字號: ○○○○○○****
電子信箱: Hoamon@Hoamon。info
通訊地址: 54599 南投縣埔里鎮埔里郵局第 123 號信箱

六、立書日期

中華民國○○○年○○月○○日

利用人只要把上面的《○○○》換成自己所需要的即可寄電子檔到我的信箱。然後我簽好名蓋好章後就會回傳一個 pdf 檔,內容示意如下:



利用人就可以把它印出來,放置在衍生著作的附錄中,或是好好保管在安全處。

而 2 情況的著作權授權書則是要看案例了,有發生再說吧!  但原則上,要付的錢就是 TWD 600 元的倍數,看文章長短及重要性辦理。

以上是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條件下,合理使用我所擁有著作權的方式。如果,有客倌真的不願遵守我國法律,也沒關係,等我有閒有錢時,就會找你上法院了,我是學營建管理的,本來就得了解法律、契約,能讓我練兵也不錯,或是你也可以賭我沒閒或是沒錢。

最後我想講的是撰寫網路文章的風氣愈來愈盛,部落客早點了解創用 CC 是有幫助。著作權人對本身著作的權益保護也應是透過法律為之,有些部落客不以法律行為限縮引用人權利而是用『鎖滑鼠右鍵』等技術方式保護不過是燈下找錀的另一範例罷了。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配息扣市價迷思

不少人跟我反應過,為什麼買了股票後,在它配息時,雖然拿到一筆現金或多了股份,但股票的市價卻也是一聲不響地少了那筆利息的價格,這樣算來參與配息根本就沒賺到呀! 甚至還有人說,一直領股息,總有一天那張股票的市價會歸零。

第一個迷思,我的解答是這樣子的:

如果除息前才買了股票的人,隔天就能擁有一份現金股利,但股票本身的價格又維持原價,這就代表了,他把錢儲存在那支股票上,只存了 1 天時間卻擁有了公司賺了一年的利潤,這不合理吧!

除息這件事,我們得這樣看。買了一張股票,就代表你擁有了該公司的部份權利,除權息這件事只是把原本公司掛在帳上的資產,分配到股東自己的帳上,這個過程僅僅只是重分配而已並沒有其他外部現金的流入或流出,所以對股東來說,總價值本來就該不變的。

那既然除權息對股東而言根本不算獲利,那幹麼參與除權息,還得把拿到的錢申報所得稅及健保補充費,何苦來哉?

因為公司如果不除權息,把賺來的錢全鎖在公司帳戶上,我國政府會對它課徵 10% 的保留盈餘稅,所以對公司高層而言,除非他們想要 A 錢,要不然就應該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因為公司帳上現金是屬於全體股東的,繳『保留盈餘稅』給政府,對股東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除了董事們想 A 錢的理由。對『高科技公司』而言,它們的確也有一個『避稅』的理由讓他們少派發股利,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其他不願分派股利的好理由。某些『高科技公司』一年賺 6 元卻只配 3 元,是因為我國政府給它們研發支出及投資抵減的管道,所以通常這些高科技公司擁有的會計人才會比技術人才還優,也難怪有董事長公開聲明他的半導體知識都忘光了,現在腦袋裡裝的都是會計知識。

就公司角度來看,『好公司』就是要分派權息; 但就股東角度而言,為什麼要『拿權息來繳稅』呢?

我國在兩稅合一(營所稅、綜所稅)施行後,公司所繳納的營所稅額,可在分權息給股東後,直接變成股東綜所稅的扣抵額。也就是公司一年來賺的錢,就算是先繳了營所稅,那也只是一種預扣機制,等股東領了權息後,這筆公司賺來的利潤也只會單純算一次綜所稅繳給政府。

而賺來的錢,繳稅給政府這不天經地義嗎?不要以為是自己報稅所以認為一頭牛被扒了兩次皮。

而之所以我們的稅制會搞得這麼複雜,我想禍首就是我國無證券交易所得稅,詳細原因請參照『證所稅是香蕉』一文,不在此贅述。

第二個迷思,我的解答是這樣子的:

公司把帳上現金分配回股東後,它的股票市值必須減價,因為它的資產也減損了,所以對應股票所擁有的價值也得減損。

那麼一家公司在一直配息的情況下,有無可能市價為 0 ?當然有可能。

如果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一直無法賺到錢補入公司的會計帳上,那麼它要作帳上現金分配給股東的動作時,就叫作減資。

那麼只要一家公司的帳上現金或是資產全賣光了,又都分派給股東或債權人後,這家公司所對應的股票其市值當然應為 0 。

所以一直派息但又無法賺到現金補入會計帳的公司,其股票市值當然會為 0 。

換言之,如果希望股票市值愈來愈高,就代表公司得不停地『賺現金補入公司的會計帳中』。當然啦,公司高層用幾則『好聽的消息』也是可以,但這只是短期作法,不是長期作為。

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油電(水)一次漲足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 引自論語里仁第十六。

『地球只有一個,用完人就完了』,這件事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但要作到真的不容易:
  1. 我當老外時,通常是拿著免洗筷就用了,明明我包裡有一雙環保筷。
  2. 家裡的機器明明也只有版本控制器及檔案伺服器兩種自用的功能,但晚上睡覺時,我也懶得關機。
  3. 出門時,就算電腦、音樂沒關,我還是自顧自的走出去。
直到油電喊著一次漲足了,我就把家裡的伺服器功能全搬上 AWS 去,目前還在規劃上面的機器要用的時候才開機,不用的時候自動關機,總不能我家減碳了,但 Amazon 卻多碳了。而家裡的程式撰寫機沒用就是關機。

當個君子懂得義的道理很簡單,但要作的時候往往就是個小人。

人對便宜的東西是不在乎的。如: 低價投手、低薪勞工。如果林英傑的薪資跟陳偉殷一樣簽得是三年長約,我相信第二年時,誠泰不會這麼操他,因為那等於是把他第三年的價值完全消耗掉,果然三毛到了日本就受傷了,反正一年一簽,球隊最多也只有負一年的風險,何況那都到了季後總冠軍賽了。這一點,低薪勞工也是一樣,人力便宜何必搞自動化,花腦袋又花資本還不見得一定成功,勞工消耗一個是一個,反正便宜的很,外面再找就有了。

要讓人接受資源的可貴以及起身力行節約,就讓『資源的價格高一點』,這很簡單。

所以當馬政府宣佈油電雙漲時,我是舉雙手雙腳贊同的。甚至我還希望把能源附加稅也逐步補上,最好能補到跟油價一樣(電、水也應一併視之)。

我們是一個小島國,沒有天然資源就要認命,臺灣的運轉不能完全靠外運的資源(石油、煤、天然氣)來帶動,利用能源附加稅來讓本國產業逐步往低耗能、低耗水的方向走。這高耗能、高耗水是能源大國才作得起的事,我們沒有資格。

但先放下「能源附加稅」的議題,這稅法又跟立委諸公們有關係了,要等他們訂定都不知道民國幾年了。

只說說這『油電(水)的一次漲足的問題』,不過我這篇文章又拖得太久沒寫完,在中油的部份全被 ptt 鄉民講完了,而且寫得很好,就請各位移駕去看這篇文章『鄉民教你看清中油漲價真相!史上最強油價Q&A』:
  1.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htm
  2.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2.htm
  3.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3.htm
  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158.htm
但我還是可以補充,台電、自來水公司的人事成本佔國營事業總營收的比例其實也不算高,從審計部的報告指出,中油用人費占營收比例為2.40%,台電為8.32%,台灣自來水為27.36%,而台積電約為 8% 左右,大家都差不多嘛,這國營事業員工沒必要像箭靶一樣。


我舉台積電的例子,並不是因為它是績優企業,而是就產業特性來說,這四家公司都是基本原料的第一層下游廠商,營收數字並不會被供應鏈廠商放大太多。像鴻海偏下游,它的 98 年人事費佔營收比只佔 0.6%

而其中自來水公司為 27.36% ,看起來好像比中油、台電還可怕,可是我們的自來水原水購買成本計算方式無法像中油、台電有外購原料,可以比照國際標準價格為基礎。這些原水的購買成本是國內機關之間協定的,如北水是與北區水資源局算帳,而它們談的是每度 0.2 元(這為什麼會算 0.2 元,如果水資源局的同學能幫我回答,那就太棒了),所以也可能是水資源局算得太便宜的關係。


如以其他國家實際銷售水價來看,幾乎都是 2 倍於我國水價起跳的,從統一銷售水準來看,營收可再乘以 2 ~ 6 倍,這樣自來水公司的人事費佔營收比例會落在 13.68~4.56% 之間,看起來就沒那麼誇張了吧!

既然這些國營事業的人事費比例尚屬合理,用削減人事費用來弭足虧損就不算是個好理由。

而從這次的油電雙漲中,大家應該也發現我國政府對企業的電價補助有多麼慷慨吧!  實在不想承認我國企業的競爭力與人才無關,這一切都只是電費便宜幫的忙。


這些從政府左邊口袋拿出的優惠,我們人民就得從右邊口袋補齊。看到這裡,大家光是要求國營事業員工砍福利,難道不覺得民營企業主也吃人夠夠嗎? 而且我經常懷疑這些輿論都是企業主的陰謀


但不管今天人事費還能有多省? 油、電還要不要補貼?


回到經濟學的供需法則來看,貴就用得少,便宜就買得多,要讓人民多愛點地球,少繳點稅,這一次漲足非常合理。


另外對弱勢民眾,政府可採用的配套措施是『負所得稅』,這部份我就稍後再議了。

PS 父親與舅舅都是中華電信的員工,所以我的立場可能會因此而有所偏頗。


== 後記 ==

在我整理這篇文章時,我重看了 1987 年陳定南縣長與王永慶董事長的電視辯論:



25 年過去,主角也都蓋棺了,大家現在都知道誰在說實話,誰在說空話。下面是 2008 年王老先生過世後,記者所作的整理:


我標了重點出來:『王永慶當時曾表示,「未來台塑六輕油品售價,可望較中油油品價格便宜三分之一」,後來他卻改口,台塑做不到,他辯解是經濟環境改變,稅負又重;但是外界並不認同他的理由,不少人認為台塑賺取大錢之後,有利可圖不願意降價了,而且還把中油當擋箭牌,利用中油沒效率及必須背負政策目標的成本,以獲取巨額利益。


1987 年我 9 歲,那時候是一個可以把當天國語日報看三遍的小孩,但我沒跟上陳縣長與王董事長辯論的年代。直到家裡後來訂了聯合報還是中國時報(我忘了),才開啟了我接近政治的機會,我印象中,那時六輕差不多決定落腳雲林了。


報紙上的東西一開始很多是看不懂的,什麼縣長搞了什麼法案,然後議長用什麼理由反對,又是萬年老賊、增額立委、省議員綁預算關說、美麗島事件、總統的元旦演說…,好多東西都與我的現實生活無關,但兩件事,我看得懂,或者是說略懂:一、聯考改革; 二、環保與經濟。


結果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現在還是可以繼續談談入學考試要怎麼改,石化業與濕地生態誰重要。


當時臺灣比較骯髒且小家子氣的賺錢手法,就是燃燒廢電纜、廢食用油(餿水油)二次回收加工、騙山地少(稚)女賣淫(為尊重歷史不以原住民少女稱之)、工業酒精作假酒、工程偷工減料、工廠任意排放廢水廢氣廢土。下面這張圖是近年大陸某條河流的情形,但我想如果還找得到舊新聞資料的話,這張圖跟 25 年前臺灣某條河流應該也是差不多的。



那些小家子氣的惡質賺錢手法,在現在為止前四項應該是絕跡了。臺灣物質生活普遍也過得比以前好,也有了全民健保,但怎麼我卻沒有覺得臺灣人有比以前健康、快樂。

Facebook 懺悔文

好了,讓你們等那麼久。今天該是我好好懺悔的時候了。

先來個『前情提要』,讓不知我為何懺悔的人進入狀況,事情是這麼開始的:

臉書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http://www.facebook.com/zuck 不認為現在的社會有在看重隱私,甚至是大家愈開放愈好( http://www.readwriteweb.com/archives/facebooks_zuckerberg_says_the_age_of_privacy_is_ov.php,其中他說了一段:『And then in the last 5 or 6 years, blogging has taken off in a huge way and all these different services that have people sharing all this information. People have really gotten comfortable not only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and different kinds, but more openly and with more people. That social norm is just something that has evolved over time.
We view it as our role in the system to constantly be innovating and be updating what our system is to reflect what the current social norms are.』( 在過去的 5 到 6 年之間,部落格有了極大的發展,而其他提供人們分享資訊的服務也是。人們不只開始分享資訊也對多數人更開放,而社會規範也就隨著時間慢慢改變。我們觀察我們在系統中的角色,再加以創新來反應新的社會規範。 )。

其實我也同意大家愈開放愈好,畢竟是喝 Open Source 奶水長大的,我所賴以維生的程式碼都可以分給大家看了,那會在乎別人知道我看了什麼書、什麼新聞、吃什麼餐嗎?  當然不。

那這樣說,要反對 facebook 幹什麼!  原因不在於『隱私該愈來愈開放』這個目標』上,而是在『尊重隱私』的行為上。

我希望大家能多說些自己的事讓更多人知道,但也希望那是他自己真心決定這麼作的,而不是被 facebook 給出賣的。然而 facebook 素行不良,有太多次的隱私權政策改版是在用戶未知情況下被更動,或是(可能是程式 bug ,也可能是刻意)出包,再加上 mark 在網站初期(有可能,無本人證實)任意散佈用戶資料(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0/09/20/100920fa_fact_vargas?currentPage=all ),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之所以贊同『網站實名制』的原因之一,就是自己得負責自己的歷史行為,讓我絕不敢在網路上說:『你要誰的資料,我有。』這種蠢話。

以上就是我不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以下則是我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在媒體第四權抬頭時,有一個笑話是怎麼說的: 『如果巴西雨林中的一棵樹倒了,但 CNN 沒去報導它倒的事實,那它算倒了嗎?』

這個笑話的性別版是: 『如果一個男人說的話,沒被女人聽到,那他還會錯了嗎?』

而我把它改成: 『如果一個論點只在腦袋裡,沒有說出來、寫下來,那它還能算對(錯)嗎?』

自我會架網站開始,就不停地寫文章、講論點,有別人看當然不錯,能給個意見更好,但最重要的是給我自己反省的機會,看看我 20 歲時想的與 25 歲時有沒有什麼不同, 25 歲時又與 30 歲時的思想架構有沒有矛盾,如果我能一直自圓其說(一以貫之)那至少代表我想的沒錯(但合不合倫理正義這又是別的話題了)。所以我一直是在 http://blog.hoamon.info/ 網站出沒,別人同不同意接受論點倒是其次。

然而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極度想要告訴大家我的論點,讓大家在看報紙媒體時、與別人打屁聊天時能有另一種觀點。這種焦急感使我在 mobile01 發了大量相關的文,所以也把腦筋動到 facebook 這邊,我知道絕大部份的朋友是不看我的部落格的,畢竟它與我的學校教育差別很大,裡面多半是談資訊、投資、教育、政治,剛好我也不算在軟體產業工作的人,無法利用部落格與訪客深交,能在 facebook 這邊發文會讓更多人看到。

所以我『妥協』了。

懺悔的是『我不該在 33 歲時就決定未來的走向,儘儘只要提出往後的一種或多種可能性,別把話說滿了』。

PS 本篇文章本來只是部份節錄在這裡,但有人反應沒有 facebook 帳號是不能看到 facebook 部落格文章的,這又讓我多了一點討厭 facebook ,看來 mark 所說的無關隱私開放是社會選擇,能幫他拉會員才是重點。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