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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岳峰 敬上

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Facebook 懺悔文

好了,讓你們等那麼久。今天該是我好好懺悔的時候了。

先來個『前情提要』,讓不知我為何懺悔的人進入狀況,事情是這麼開始的:

臉書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http://www.facebook.com/zuck 不認為現在的社會有在看重隱私,甚至是大家愈開放愈好( http://www.readwriteweb.com/archives/facebooks_zuckerberg_says_the_age_of_privacy_is_ov.php,其中他說了一段:『And then in the last 5 or 6 years, blogging has taken off in a huge way and all these different services that have people sharing all this information. People have really gotten comfortable not only sharing more information and different kinds, but more openly and with more people. That social norm is just something that has evolved over time.
We view it as our role in the system to constantly be innovating and be updating what our system is to reflect what the current social norms are.』( 在過去的 5 到 6 年之間,部落格有了極大的發展,而其他提供人們分享資訊的服務也是。人們不只開始分享資訊也對多數人更開放,而社會規範也就隨著時間慢慢改變。我們觀察我們在系統中的角色,再加以創新來反應新的社會規範。 )。

其實我也同意大家愈開放愈好,畢竟是喝 Open Source 奶水長大的,我所賴以維生的程式碼都可以分給大家看了,那會在乎別人知道我看了什麼書、什麼新聞、吃什麼餐嗎?  當然不。

那這樣說,要反對 facebook 幹什麼!  原因不在於『隱私該愈來愈開放』這個目標』上,而是在『尊重隱私』的行為上。

我希望大家能多說些自己的事讓更多人知道,但也希望那是他自己真心決定這麼作的,而不是被 facebook 給出賣的。然而 facebook 素行不良,有太多次的隱私權政策改版是在用戶未知情況下被更動,或是(可能是程式 bug ,也可能是刻意)出包,再加上 mark 在網站初期(有可能,無本人證實)任意散佈用戶資料(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0/09/20/100920fa_fact_vargas?currentPage=all ),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之所以贊同『網站實名制』的原因之一,就是自己得負責自己的歷史行為,讓我絕不敢在網路上說:『你要誰的資料,我有。』這種蠢話。

以上就是我不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以下則是我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在媒體第四權抬頭時,有一個笑話是怎麼說的: 『如果巴西雨林中的一棵樹倒了,但 CNN 沒去報導它倒的事實,那它算倒了嗎?』

這個笑話的性別版是: 『如果一個男人說的話,沒被女人聽到,那他還會錯了嗎?』

而我把它改成: 『如果一個論點只在腦袋裡,沒有說出來、寫下來,那它還能算對(錯)嗎?』

自我會架網站開始,就不停地寫文章、講論點,有別人看當然不錯,能給個意見更好,但最重要的是給我自己反省的機會,看看我 20 歲時想的與 25 歲時有沒有什麼不同, 25 歲時又與 30 歲時的思想架構有沒有矛盾,如果我能一直自圓其說(一以貫之)那至少代表我想的沒錯(但合不合倫理正義這又是別的話題了)。所以我一直是在 http://blog.hoamon.info/ 網站出沒,別人同不同意接受論點倒是其次。

然而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極度想要告訴大家我的論點,讓大家在看報紙媒體時、與別人打屁聊天時能有另一種觀點。這種焦急感使我在 mobile01 發了大量相關的文,所以也把腦筋動到 facebook 這邊,我知道絕大部份的朋友是不看我的部落格的,畢竟它與我的學校教育差別很大,裡面多半是談資訊、投資、教育、政治,剛好我也不算在軟體產業工作的人,無法利用部落格與訪客深交,能在 facebook 這邊發文會讓更多人看到。

所以我『妥協』了。

懺悔的是『我不該在 33 歲時就決定未來的走向,儘儘只要提出往後的一種或多種可能性,別把話說滿了』。

PS 本篇文章本來只是部份節錄在這裡,但有人反應沒有 facebook 帳號是不能看到 facebook 部落格文章的,這又讓我多了一點討厭 facebook ,看來 mark 所說的無關隱私開放是社會選擇,能幫他拉會員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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