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忘了是在那裡聽到的,不過,十之八九是出於詹宏志口中。
最近,歐債、美國財政問題、氣候變遷、糧食危機好像沒有停下來的打算。滿多人告誡大家要有『過苦日子的打算』(1、2),而我卻不是這麼想的。
在修「期貨與選擇權」課時,老師在最後一節不談學問,而是對修課同學提了一個在未來面試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你如何面對誘惑?或是說你如何讓我(老闆)相信你能拒絕誘惑』,在一些同學發表意見後,老師轉頭問我:『你呢?你的答案是什麼?』當時,我笑而不答。
為什麼老師會問這個問題? 因為約在 1 年前(也就是 2008 年中)爆發了次貸危機,而禍首的 CDO 、 CDS ,其中隱藏了諸多人謀不贓的情事,所以老師希望給同學作作倫理教育,希望他們未來工作時,別為了佣金出賣自己,或者是說,能讓雇主們相信他們不會為了佣金出賣企業。
還好當時,只是笑而不答,因為後來老師建議的答案與我心中所想近似,不過,這也是自己說的,沒法子可證明。
心中的答案是這樣子的: 錢不是我的最終目標,錢是拿來花的,錢可以拿來買食物、書、服務等等很多的東西,但是用很多錢去買 100 萬本書又如何?又沒那麼多時間可以看,所以賺來的錢只要夠生活必需以及讀書就夠了,超過的於我如浮雲,而我的終極目標是窮盡物理。
這個暑假見了一些老朋友,言談間總會帶到即將畢業,之後要作什麼? 我說會準備一些教材,或許寫成書,然後繼續接接老闆及朋友的程式設計專案以及寫寫自己想要的網站,如果有機會的話就去大學兼課。朋友們都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對於我拿到博士後,卻只是「在家」作作小事感到有些疑惑。要作這些小事何必唸博士?這個答案我留待往後再說明。
但在家作事拿到的薪水的確就夠我自己一個人生活了(其實我老闆給的薪水是很優渥的,絕對超過各位對一般博士生的待遇認知),何必到就業市場去找更高薪也更花工時的工作,更何況也不見得找得到,除了研究型、學術型的公家工作外,沒多少人真的認為營建管理博士學歷值錢,那也就不想淌這混水了。
所以我是怎麼想的: 只要作到『不重視物質需求』就能從心底相信『苦日子就是好日子』。
或許我沒資格跟大家講這些,因為我沒有父母要奉養,膝下也無幼兒,老婆自己有工作,而且總是賺得比我多,但總有一類人是我可以分享這個經驗的,那就是跟我一樣只須養活自己的人。
其實這不只是自己生存簡單,也是多給其他人一條活路走。小時候,沒把碗裡的飯吃完,長輩都會告誡我們,依索比亞的人可是沒飯吃的,你怎麼對得起他們。可長大後,自己是大人了,往往沒注意到所浪費的資源,吃不完扔掉的麵包、未隨手關掉的電燈、水資源,這些在在都是地球珍貴的不可逆資源。現在地球人有 70 億了,而且也比較重視和平,人口大幅減少的機會不大,你多買了一袋美國玉米,就會讓非洲人少買一袋,你能夠用最小資源生存,就有機會讓其他更多的人也同時生存。
大家一起來過好日子吧!
== 後記 ==
有人忘了依索比亞的人是沒飯吃的: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health/10330934/
轉移公告
計劃把 http://blog.hoamon.info/ 文章全部轉移至 http://www.hoamon.info/blog/ 這裡,而本 Blogger 站台的文章近 500 篇,我預計在 2014-12-31 前移轉完畢,完成後 http://blog.hoamon.info/ 將只作代轉服務,一律把舊連結如 http://blog.hoamon.info/index.html 轉成 http://www.hoamon.info/blog/index.html ,敬請舊雨新知互相走告。
何岳峰 敬上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本部落格的創用CC授權說明
牛頓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的。一份研究的產生背後必定有著許多的支持: 理論上的、學習上的及情感上的。 --- 摘自敝人碩士論文中的誌謝。
一樣地,我所寫的網路文章,雖然不是嚴謹的研究,但總會從某些人的想法、書、短文中摘其一段與其他人的理論混合再揉成我自己的,說要是百分百出於自己原創的,可屬滄海一粟。為此,有過客願意拿(複製)我的想法,自是歡迎。
而用有用的規矩,因為我們已經不是窮國了,不需要再當知識海盜,對「著作權」可是有一套法律要遵守的。我希望在合乎著作權法的條件下,為人類的知識作最大化努力,所以本部落格的文章一律使用 CC BY-SA 條款。
BY 指的是「姓名標示」,簡單講就是照學術期刊論文的規矩,怎麼拿到期刊文章,有沒有付錢、付給誰這些都不重要,只要利用人的文章有引用就照實寫出出處(姓名、網址)即可。
SA 指的是「以相同方式分享」,也就是利用人改作自著作權人文章的衍生作品,必須採用和 CC BY-SA 相同或類似的創用CC授權條款。
本部落格的創用 CC 授權只有 BY-SA 兩個,利用人要拿本部落格的文章去重製賣錢,只要遵守了 CC BY-SA 條款,我也是管不著的。完整的創用 CC 授權說明請上教育部網站或臺灣創用CC計劃了解。
就 CC BY-SA 條款版本而言,本部落格採雙重授權,也就是 2.5 與 3.0 並存,在法律立場上,利用人不管是只遵守 2.5 或是只遵守 3.0 都行。
CC BY-SA 授權是給不特定的公眾在不須過問我的條件下使用的,而且 CC 授權是一種覆水難收的公眾授權,既然已把某篇文章作了 CC BY-SA 分享,那麼別人照規矩利用後,我就無權要求他不得利用,所以本部落格的舊文章一經 CC BY-SA 宣告後,我不能改成 CC BY-NC-SA 、 CC BY-ND 、 CC BY-NC 或 CC BY-NC-ND ,只可以改成 CC BY ,才不會有授權衝突。但在公眾授權上,我不想使用 CC BY ,因為我希望再利用人能對 CC 有進一步的了解,配合 SA 條款,才有助 CC 的推廣。
但如果利用人就是不想遵守 CC BY-SA 條款,如:
利用人就可以把它印出來,放置在衍生著作的附錄中,或是好好保管在安全處。
而 2 情況的著作權授權書則是要看案例了,有發生再說吧! 但原則上,要付的錢就是 TWD 600 元的倍數,看文章長短及重要性辦理。
以上是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條件下,合理使用我所擁有著作權的方式。如果,有客倌真的不願遵守我國法律,也沒關係,等我有閒有錢時,就會找你上法院了,我是學營建管理的,本來就得了解法律、契約,能讓我練兵也不錯,或是你也可以賭我沒閒或是沒錢。
最後我想講的是撰寫網路文章的風氣愈來愈盛,部落客早點了解創用 CC 是有幫助。著作權人對本身著作的權益保護也應是透過法律為之,有些部落客不以法律行為限縮引用人權利而是用『鎖滑鼠右鍵』等技術方式保護不過是燈下找錀的另一範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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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利用人就是不想遵守 CC BY-SA 條款,如:
- 『真的只想遵守 BY 條款,不想遵守 SA 條款』,有可能是 CC BY-SA 與利用人所混用之其他著作會發生授權衝突。
- 『BY、 SA 都不想遵守』,如: 衍生著作的創作人希望以獨立創作發表。
- 『只想遵守 SA 條款,不想遵守 BY 條款』,則是不可能發生的,這情況本身即矛盾。
這樣該怎麼辦?
因為我就是原始著作權人,所以有權為作品作其他方式的授權, 1 的情況就是另外跟我拿一張『著作權授權書』(只須出力不用出錢), 2 的情況則是要拿錢跟我換一張『著作權授權書』。
1 情況所使用的著作權授權書如下:
著作權授權書
一、授權內容:
本人何岳峰無償授權利用人《您的名字○○○》( 《學校名稱及學號》或《個人電子信箱》或《身份證字號前6碼》 ),將本人下列授權著作以重製、散布、發行、編輯、改作、公開口述、公開播放、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之方式利用本授權著作,以及創作衍生著作。惟利用人需按照本人所指定的標示格式,保留標示。
二、授權著作:
本人投稿或發表於《○○○》之著作:
《標題1》 ( 《網址1》 )
《標題2》 ( 《網址2》 )
本人投稿或發表於《○○一》之著作:
《標題3》 ( 《網址3》 )
《標題4》 ( 《網址4》 )
三、權利金方案:
為無償方式。
四、標示格式:
須有完整網址,另可輔以姓名、標題,且列舉排列順序未限定。
五、著作權
本授權書為非專屬授權,本人仍擁有上述授權著作之著作權。本人聲明並保證上述授權著作為本人所自行創作,有權依本授權書內容進行各項授權,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第一作者: 何岳峰《印》
身份證字號: ○○○○○○****
電子信箱: Hoamon@Hoamon。info
通訊地址: 54599 南投縣埔里鎮埔里郵局第 123 號信箱
六、立書日期
中華民國○○○年○○月○○日
利用人只要把上面的《○○○》換成自己所需要的即可寄電子檔到我的信箱。然後我簽好名蓋好章後就會回傳一個 pdf 檔,內容示意如下:
利用人就可以把它印出來,放置在衍生著作的附錄中,或是好好保管在安全處。
而 2 情況的著作權授權書則是要看案例了,有發生再說吧! 但原則上,要付的錢就是 TWD 600 元的倍數,看文章長短及重要性辦理。
以上是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條件下,合理使用我所擁有著作權的方式。如果,有客倌真的不願遵守我國法律,也沒關係,等我有閒有錢時,就會找你上法院了,我是學營建管理的,本來就得了解法律、契約,能讓我練兵也不錯,或是你也可以賭我沒閒或是沒錢。
最後我想講的是撰寫網路文章的風氣愈來愈盛,部落客早點了解創用 CC 是有幫助。著作權人對本身著作的權益保護也應是透過法律為之,有些部落客不以法律行為限縮引用人權利而是用『鎖滑鼠右鍵』等技術方式保護不過是燈下找錀的另一範例罷了。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配息扣市價迷思
不少人跟我反應過,為什麼買了股票後,在它配息時,雖然拿到一筆現金或多了股份,但股票的市價卻也是一聲不響地少了那筆利息的價格,這樣算來參與配息根本就沒賺到呀! 甚至還有人說,一直領股息,總有一天那張股票的市價會歸零。
第一個迷思,我的解答是這樣子的:
如果除息前才買了股票的人,隔天就能擁有一份現金股利,但股票本身的價格又維持原價,這就代表了,他把錢儲存在那支股票上,只存了 1 天時間卻擁有了公司賺了一年的利潤,這不合理吧!
除息這件事,我們得這樣看。買了一張股票,就代表你擁有了該公司的部份權利,除權息這件事只是把原本公司掛在帳上的資產,分配到股東自己的帳上,這個過程僅僅只是重分配而已並沒有其他外部現金的流入或流出,所以對股東來說,總價值本來就該不變的。
那既然除權息對股東而言根本不算獲利,那幹麼參與除權息,還得把拿到的錢申報所得稅及健保補充費,何苦來哉?
因為公司如果不除權息,把賺來的錢全鎖在公司帳戶上,我國政府會對它課徵 10% 的保留盈餘稅,所以對公司高層而言,除非他們想要 A 錢,要不然就應該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形式分配給股東,因為公司帳上現金是屬於全體股東的,繳『保留盈餘稅』給政府,對股東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除了董事們想 A 錢的理由。對『高科技公司』而言,它們的確也有一個『避稅』的理由讓他們少派發股利,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其他不願分派股利的好理由。某些『高科技公司』一年賺 6 元卻只配 3 元,是因為我國政府給它們研發支出及投資抵減的管道,所以通常這些高科技公司擁有的會計人才會比技術人才還優,也難怪有董事長公開聲明他的半導體知識都忘光了,現在腦袋裡裝的都是會計知識。
就公司角度來看,『好公司』就是要分派權息; 但就股東角度而言,為什麼要『拿權息來繳稅』呢?
我國在兩稅合一(營所稅、綜所稅)施行後,公司所繳納的營所稅額,可在分權息給股東後,直接變成股東綜所稅的扣抵額。也就是公司一年來賺的錢,就算是先繳了營所稅,那也只是一種預扣機制,等股東領了權息後,這筆公司賺來的利潤也只會單純算一次綜所稅繳給政府。
而賺來的錢,繳稅給政府這不天經地義嗎?不要以為是自己報稅所以認為一頭牛被扒了兩次皮。
而之所以我們的稅制會搞得這麼複雜,我想禍首就是我國無證券交易所得稅,詳細原因請參照『證所稅是香蕉』一文,不在此贅述。
第二個迷思,我的解答是這樣子的:
公司把帳上現金分配回股東後,它的股票市值必須減價,因為它的資產也減損了,所以對應股票所擁有的價值也得減損。
那麼一家公司在一直配息的情況下,有無可能市價為 0 ?當然有可能。
如果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一直無法賺到錢補入公司的會計帳上,那麼它要作帳上現金分配給股東的動作時,就叫作減資。
那麼只要一家公司的帳上現金或是資產全賣光了,又都分派給股東或債權人後,這家公司所對應的股票其市值當然應為 0 。
所以一直派息但又無法賺到現金補入會計帳的公司,其股票市值當然會為 0 。
換言之,如果希望股票市值愈來愈高,就代表公司得不停地『賺現金補入公司的會計帳中』。當然啦,公司高層用幾則『好聽的消息』也是可以,但這只是短期作法,不是長期作為。
換言之,如果希望股票市值愈來愈高,就代表公司得不停地『賺現金補入公司的會計帳中』。當然啦,公司高層用幾則『好聽的消息』也是可以,但這只是短期作法,不是長期作為。
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油電(水)一次漲足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 引自論語里仁第十六。
『地球只有一個,用完人就完了』,這件事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但要作到真的不容易:
當個君子懂得義的道理很簡單,但要作的時候往往就是個小人。
人對便宜的東西是不在乎的。如: 低價投手、低薪勞工。如果林英傑的薪資跟陳偉殷一樣簽得是三年長約,我相信第二年時,誠泰不會這麼操他,因為那等於是把他第三年的價值完全消耗掉,果然三毛到了日本就受傷了,反正一年一簽,球隊最多也只有負一年的風險,何況那都到了季後總冠軍賽了。這一點,低薪勞工也是一樣,人力便宜何必搞自動化,花腦袋又花資本還不見得一定成功,勞工消耗一個是一個,反正便宜的很,外面再找就有了。
要讓人接受資源的可貴以及起身力行節約,就讓『資源的價格高一點』,這很簡單。
所以當馬政府宣佈油電雙漲時,我是舉雙手雙腳贊同的。甚至我還希望把能源附加稅也逐步補上,最好能補到跟油價一樣(電、水也應一併視之)。
我們是一個小島國,沒有天然資源就要認命,臺灣的運轉不能完全靠外運的資源(石油、煤、天然氣)來帶動,利用能源附加稅來讓本國產業逐步往低耗能、低耗水的方向走。這高耗能、高耗水是能源大國才作得起的事,我們沒有資格。
但先放下「能源附加稅」的議題,這稅法又跟立委諸公們有關係了,要等他們訂定都不知道民國幾年了。
只說說這『油電(水)的一次漲足的問題』,不過我這篇文章又拖得太久沒寫完,在中油的部份全被 ptt 鄉民講完了,而且寫得很好,就請各位移駕去看這篇文章『鄉民教你看清中油漲價真相!史上最強油價Q&A』:
我舉台積電的例子,並不是因為它是績優企業,而是就產業特性來說,這四家公司都是基本原料的第一層下游廠商,營收數字並不會被供應鏈廠商放大太多。像鴻海偏下游,它的 98 年人事費佔營收比只佔 0.6%。
而其中自來水公司為 27.36% ,看起來好像比中油、台電還可怕,可是我們的自來水原水購買成本計算方式無法像中油、台電有外購原料,可以比照國際標準價格為基礎。這些原水的購買成本是國內機關之間協定的,如北水是與北區水資源局算帳,而它們談的是每度 0.2 元(這為什麼會算 0.2 元,如果水資源局的同學能幫我回答,那就太棒了),所以也可能是水資源局算得太便宜的關係。
如以其他國家實際銷售水價來看,幾乎都是 2 倍於我國水價起跳的,從統一銷售水準來看,營收可再乘以 2 ~ 6 倍,這樣自來水公司的人事費佔營收比例會落在 13.68~4.56% 之間,看起來就沒那麼誇張了吧!
既然這些國營事業的人事費比例尚屬合理,用削減人事費用來弭足虧損就不算是個好理由。
而從這次的油電雙漲中,大家應該也發現我國政府對企業的電價補助有多麼慷慨吧! 實在不想承認我國企業的競爭力與人才無關,這一切都只是電費便宜幫的忙。
這些從政府左邊口袋拿出的優惠,我們人民就得從右邊口袋補齊。看到這裡,大家光是要求國營事業員工砍福利,難道不覺得民營企業主也吃人夠夠嗎? 而且我經常懷疑這些輿論都是企業主的陰謀。
但不管今天人事費還能有多省? 油、電還要不要補貼?
回到經濟學的供需法則來看,貴就用得少,便宜就買得多,要讓人民多愛點地球,少繳點稅,這一次漲足非常合理。
另外對弱勢民眾,政府可採用的配套措施是『負所得稅』,這部份我就稍後再議了。
PS 父親與舅舅都是中華電信的員工,所以我的立場可能會因此而有所偏頗。
== 後記 ==
在我整理這篇文章時,我重看了 1987 年陳定南縣長與王永慶董事長的電視辯論:
25 年過去,主角也都蓋棺了,大家現在都知道誰在說實話,誰在說空話。下面是 2008 年王老先生過世後,記者所作的整理:
我標了重點出來:『王永慶當時曾表示,「未來台塑六輕油品售價,可望較中油油品價格便宜三分之一」,後來他卻改口,台塑做不到,他辯解是經濟環境改變,稅負又重;但是外界並不認同他的理由,不少人認為台塑賺取大錢之後,有利可圖不願意降價了,而且還把中油當擋箭牌,利用中油沒效率及必須背負政策目標的成本,以獲取巨額利益。』
1987 年我 9 歲,那時候是一個可以把當天國語日報看三遍的小孩,但我沒跟上陳縣長與王董事長辯論的年代。直到家裡後來訂了聯合報還是中國時報(我忘了),才開啟了我接近政治的機會,我印象中,那時六輕差不多決定落腳雲林了。
報紙上的東西一開始很多是看不懂的,什麼縣長搞了什麼法案,然後議長用什麼理由反對,又是萬年老賊、增額立委、省議員綁預算關說、美麗島事件、總統的元旦演說…,好多東西都與我的現實生活無關,但兩件事,我看得懂,或者是說略懂:一、聯考改革; 二、環保與經濟。
結果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現在還是可以繼續談談入學考試要怎麼改,石化業與濕地生態誰重要。
當時臺灣比較骯髒且小家子氣的賺錢手法,就是燃燒廢電纜、廢食用油(餿水油)二次回收加工、騙山地少(稚)女賣淫(為尊重歷史不以原住民少女稱之)、工業酒精作假酒、工程偷工減料、工廠任意排放廢水廢氣廢土。下面這張圖是近年大陸某條河流的情形,但我想如果還找得到舊新聞資料的話,這張圖跟 25 年前臺灣某條河流應該也是差不多的。
那些小家子氣的惡質賺錢手法,在現在為止前四項應該是絕跡了。臺灣物質生活普遍也過得比以前好,也有了全民健保,但怎麼我卻沒有覺得臺灣人有比以前健康、快樂。
『地球只有一個,用完人就完了』,這件事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但要作到真的不容易:
- 我當老外時,通常是拿著免洗筷就用了,明明我包裡有一雙環保筷。
- 家裡的機器明明也只有版本控制器及檔案伺服器兩種自用的功能,但晚上睡覺時,我也懶得關機。
- 出門時,就算電腦、音樂沒關,我還是自顧自的走出去。
當個君子懂得義的道理很簡單,但要作的時候往往就是個小人。
人對便宜的東西是不在乎的。如: 低價投手、低薪勞工。如果林英傑的薪資跟陳偉殷一樣簽得是三年長約,我相信第二年時,誠泰不會這麼操他,因為那等於是把他第三年的價值完全消耗掉,果然三毛到了日本就受傷了,反正一年一簽,球隊最多也只有負一年的風險,何況那都到了季後總冠軍賽了。這一點,低薪勞工也是一樣,人力便宜何必搞自動化,花腦袋又花資本還不見得一定成功,勞工消耗一個是一個,反正便宜的很,外面再找就有了。
要讓人接受資源的可貴以及起身力行節約,就讓『資源的價格高一點』,這很簡單。
所以當馬政府宣佈油電雙漲時,我是舉雙手雙腳贊同的。甚至我還希望把能源附加稅也逐步補上,最好能補到跟油價一樣(電、水也應一併視之)。
我們是一個小島國,沒有天然資源就要認命,臺灣的運轉不能完全靠外運的資源(石油、煤、天然氣)來帶動,利用能源附加稅來讓本國產業逐步往低耗能、低耗水的方向走。這高耗能、高耗水是能源大國才作得起的事,我們沒有資格。
但先放下「能源附加稅」的議題,這稅法又跟立委諸公們有關係了,要等他們訂定都不知道民國幾年了。
只說說這『油電(水)的一次漲足的問題』,不過我這篇文章又拖得太久沒寫完,在中油的部份全被 ptt 鄉民講完了,而且寫得很好,就請各位移駕去看這篇文章『鄉民教你看清中油漲價真相!史上最強油價Q&A』: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htm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2.htm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070-3.htm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158.htm
我舉台積電的例子,並不是因為它是績優企業,而是就產業特性來說,這四家公司都是基本原料的第一層下游廠商,營收數字並不會被供應鏈廠商放大太多。像鴻海偏下游,它的 98 年人事費佔營收比只佔 0.6%。
而其中自來水公司為 27.36% ,看起來好像比中油、台電還可怕,可是我們的自來水原水購買成本計算方式無法像中油、台電有外購原料,可以比照國際標準價格為基礎。這些原水的購買成本是國內機關之間協定的,如北水是與北區水資源局算帳,而它們談的是每度 0.2 元(這為什麼會算 0.2 元,如果水資源局的同學能幫我回答,那就太棒了),所以也可能是水資源局算得太便宜的關係。
如以其他國家實際銷售水價來看,幾乎都是 2 倍於我國水價起跳的,從統一銷售水準來看,營收可再乘以 2 ~ 6 倍,這樣自來水公司的人事費佔營收比例會落在 13.68~4.56% 之間,看起來就沒那麼誇張了吧!
既然這些國營事業的人事費比例尚屬合理,用削減人事費用來弭足虧損就不算是個好理由。
而從這次的油電雙漲中,大家應該也發現我國政府對企業的電價補助有多麼慷慨吧! 實在不想承認我國企業的競爭力與人才無關,這一切都只是電費便宜幫的忙。
這些從政府左邊口袋拿出的優惠,我們人民就得從右邊口袋補齊。看到這裡,大家光是要求國營事業員工砍福利,難道不覺得民營企業主也吃人夠夠嗎? 而且我經常懷疑這些輿論都是企業主的陰謀。
但不管今天人事費還能有多省? 油、電還要不要補貼?
回到經濟學的供需法則來看,貴就用得少,便宜就買得多,要讓人民多愛點地球,少繳點稅,這一次漲足非常合理。
另外對弱勢民眾,政府可採用的配套措施是『負所得稅』,這部份我就稍後再議了。
PS 父親與舅舅都是中華電信的員工,所以我的立場可能會因此而有所偏頗。
== 後記 ==
在我整理這篇文章時,我重看了 1987 年陳定南縣長與王永慶董事長的電視辯論:
25 年過去,主角也都蓋棺了,大家現在都知道誰在說實話,誰在說空話。下面是 2008 年王老先生過世後,記者所作的整理:
from 自由時報
我標了重點出來:『王永慶當時曾表示,「未來台塑六輕油品售價,可望較中油油品價格便宜三分之一」,後來他卻改口,台塑做不到,他辯解是經濟環境改變,稅負又重;但是外界並不認同他的理由,不少人認為台塑賺取大錢之後,有利可圖不願意降價了,而且還把中油當擋箭牌,利用中油沒效率及必須背負政策目標的成本,以獲取巨額利益。』
1987 年我 9 歲,那時候是一個可以把當天國語日報看三遍的小孩,但我沒跟上陳縣長與王董事長辯論的年代。直到家裡後來訂了聯合報還是中國時報(我忘了),才開啟了我接近政治的機會,我印象中,那時六輕差不多決定落腳雲林了。
報紙上的東西一開始很多是看不懂的,什麼縣長搞了什麼法案,然後議長用什麼理由反對,又是萬年老賊、增額立委、省議員綁預算關說、美麗島事件、總統的元旦演說…,好多東西都與我的現實生活無關,但兩件事,我看得懂,或者是說略懂:一、聯考改革; 二、環保與經濟。
結果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現在還是可以繼續談談入學考試要怎麼改,石化業與濕地生態誰重要。
當時臺灣比較骯髒且小家子氣的賺錢手法,就是燃燒廢電纜、廢食用油(餿水油)二次回收加工、騙山地少(稚)女賣淫(為尊重歷史不以原住民少女稱之)、工業酒精作假酒、工程偷工減料、工廠任意排放廢水廢氣廢土。下面這張圖是近年大陸某條河流的情形,但我想如果還找得到舊新聞資料的話,這張圖跟 25 年前臺灣某條河流應該也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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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讓你們等那麼久。今天該是我好好懺悔的時候了。
先來個『前情提要』,讓不知我為何懺悔的人進入狀況,事情是這麼開始的:
We view it as our role in the system to constantly be innovating and be updating what our system is to reflect what the current social norms are.』( 在過去的 5 到 6 年之間,部落格有了極大的發展,而其他提供人們分享資訊的服務也是。人們不只開始分享資訊也對多數人更開放,而社會規範也就隨著時間慢慢改變。我們觀察我們在系統中的角色,再加以創新來反應新的社會規範。 )。
其實我也同意大家愈開放愈好,畢竟是喝 Open Source 奶水長大的,我所賴以維生的程式碼都可以分給大家看了,那會在乎別人知道我看了什麼書、什麼新聞、吃什麼餐嗎? 當然不。
那這樣說,要反對 facebook 幹什麼! 原因不在於『隱私該愈來愈開放』這個目標』上,而是在『尊重隱私』的行為上。
我希望大家能多說些自己的事讓更多人知道,但也希望那是他自己真心決定這麼作的,而不是被 facebook 給出賣的。然而 facebook 素行不良,有太多次的隱私權政策改版是在用戶未知情況下被更動,或是(可能是程式 bug ,也可能是刻意)出包,再加上 mark 在網站初期(有可能,無本人證實)任意散佈用戶資料( 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10/09/20/100920fa_fact_vargas?currentPage=all ),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之所以贊同『網站實名制』的原因之一,就是自己得負責自己的歷史行為,讓我絕不敢在網路上說:『你要誰的資料,我有。』這種蠢話。
以上就是我不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以下則是我使用 facebook 的原因。
在媒體第四權抬頭時,有一個笑話是怎麼說的: 『如果巴西雨林中的一棵樹倒了,但 CNN 沒去報導它倒的事實,那它算倒了嗎?』
這個笑話的性別版是: 『如果一個男人說的話,沒被女人聽到,那他還會錯了嗎?』
而我把它改成: 『如果一個論點只在腦袋裡,沒有說出來、寫下來,那它還能算對(錯)嗎?』
自我會架網站開始,就不停地寫文章、講論點,有別人看當然不錯,能給個意見更好,但最重要的是給我自己反省的機會,看看我 20 歲時想的與 25 歲時有沒有什麼不同, 25 歲時又與 30 歲時的思想架構有沒有矛盾,如果我能一直自圓其說(一以貫之)那至少代表我想的沒錯(但合不合倫理正義這又是別的話題了)。所以我一直是在 http://blog.hoamon.info/ 網站出沒,別人同不同意接受論點倒是其次。
然而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我極度想要告訴大家我的論點,讓大家在看報紙媒體時、與別人打屁聊天時能有另一種觀點。這種焦急感使我在 mobile01 發了大量相關的文,所以也把腦筋動到 facebook 這邊,我知道絕大部份的朋友是不看我的部落格的,畢竟它與我的學校教育差別很大,裡面多半是談資訊、投資、教育、政治,剛好我也不算在軟體產業工作的人,無法利用部落格與訪客深交,能在 facebook 這邊發文會讓更多人看到。
所以我『妥協』了。
懺悔的是『我不該在 33 歲時就決定未來的走向,儘儘只要提出往後的一種或多種可能性,別把話說滿了』。
PS 本篇文章本來只是部份節錄在這裡,但有人反應沒有 facebook 帳號是不能看到 facebook 部落格文章的,這又讓我多了一點討厭 facebook ,看來 mark 所說的無關隱私開放是社會選擇,能幫他拉會員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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