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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岳峰 敬上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叫警察一點也不麻煩

內人與我昨晚經歷了一場小車禍,是在十字路口被後方車子追撞。事情說小不小,說大不大,不大的是,我們沒事,只去收了個驚,不小的是,車子後面的保險桿有點變形。

覺得人車沒什麼問題,所以當追撞者提出先移車不叫警察採私下解決,我們並沒有反對,因為覺得事情真的不大。所以我簡單地錄下出事後的車子位置,受損外觀後,就將車子移到旁邊去,讓擁擠的車流快點暢通。

移了車後,與對方協商時,才覺得開始麻煩了。其實我們是有保車踫車險的,像這種小問題,只要有警方紀錄,那麼車牽進 Toyota 原廠後,就會恢復原形還給我們了。然而我們選擇私下解決,於是就要開始協調車子復原的定義是什麼,是把保險桿調整合原來的樣子,還是因為其中幾個卡榫斷了,所以得換整支。

所以當初叫警察來,是一點也不麻煩的,又何況,拍照的是警察,記錄車子位置的是警察,我只要在旁邊跟內人看風景而已。

1 則留言:

  1. 被追撞的事情我也遇過,叫警察還是比較好,雖然光是等警察就等上兩個小時…Orz
    先移車沒有問題,只要沒有需要鑑定肇事責任就可以移。做完資料登記警察伯伯還會叫你把車子開回原來的地點照張相紀錄。
    只要做完那些紀錄,之後就交給保險公司搞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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